在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,魏某某作为经理,伙同服务员王某某、酒托女郝某、颜某某,在沈阳市铁西区肇工街十一路某KTV从事诈骗活动。
一部分人认为处罚太轻,在批评谴责之外,反而对其人肉搜索,曝光了该女子大量个人信息,并据此发表一些威胁乃至不堪入目的言论。
《“女子取快递被造谣”案:对网络暴力说“不”》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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